一、履职情况
(一)立足理论根本,牢抓思想主线。一是作为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本人高度重视自身法治修养,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法,通过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个人自学、网上学习等,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了人人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2023年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3场次,集中学习9次,组织考试2轮,真正做到了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二)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以本人为组长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把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形成“行政执法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的良好局面。二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2023年党组班子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2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的同时,强化财务监督机制,对全县86个预算部门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抽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5件,已督促整改8条。持续坚持打造“阳光财政”,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网、政府信息公开网将财政工作及时公之于众,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认真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若羌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的《若羌县贯彻落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规划(2020-2025年)〉具体措施》通知要求,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执法,全员守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认真学习党章、廉洁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组织全县各单位财务人员开展财务业务培训10场次,参加人次850余人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逢九必讲”、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等各类学法活动,经常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提升了干部职工学法效果。
(四)完善有关制度,严格依法决策。一是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学习内容、学习范围及学习方式,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二是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集体决策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系列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的讲授经济、金融、资产管理、采购、债务等领域案件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及处罚结果,督促领导班子和执法人员依法办事。
(五)加强法治整改落实情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高度重视上级法治督察反馈的问题,首先开展对照自查,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其次,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教育,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同时,还加强了对“会计监督检查”在政策执行情况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得到严格执行。二是全年不定期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会计账簿的设置、会计手续的办理、会计核算等。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被检查单位都能够按照国家财政财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财务手续比较健全,会计信息比较真实,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未发现违规设立银行账户、会计造假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财政干部执法培训,提高干部执法水平。继续学习和贯彻落实《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内部法律法规,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掌握财务法律知识,让每名财政干部都能做到熟练掌握财务业务本领。
(二)坚持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财政部门职责范围内,培训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同时,加强对全县各单位部门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积极推动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三)贯彻落实清单体系,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疆、全面依法治州、全面依法治县的重大决策部署,继续完善县财政局2024年度干部中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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