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建设履职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重新调整由部门班子成员组成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负责日常工作开展,明确分工,完善方案计划,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坚持将普法与统战民宗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依法规范统战民宗领域各项工作。同时,针对统战民宗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具体管理服务工作中出现新问题,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为统战民宗机关自身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
(二)加强学习,提升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大力加强宪法宣传力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有效推动宪法宣传教育。依托“两学一做”、“党员网上活动室”、“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连续十次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党史、学习法律、学习业务,做到思想认识上的统一,行动上的自觉统一。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法律法规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依法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区州县法治建设有关规定,根据法治机关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统战民宗工作实际,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引导各族群众树牢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
(四)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民主决策,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单位重大资金、项目、人事变动等决策都通过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结合统战民宗工作实际,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在民宗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对于日常党建、业务、财务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报表、文字材料,全部在公示栏内予以公开,各项工作公开内容共6次18项,有效实现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职责。
(五)带好队伍,强化监督制约。注重领导班子成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高。通过日常法治教育学习,强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服务观念,消除特权思想。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强化日常监督,切实做到依法文明服务。
(六)强化宣传,落实普法责任。积极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好本单位的普法工作。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农牧民夜校、走访入户、发放宣传单方式深入推进宣传工作,累计开展宣讲19场次,受教育群众158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推进法治意识入脑入心。
三、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一是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系列会议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相关细则,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大是大非、党纪政策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单位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执法行为和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执法的质量和水平。三是改善普法宣传方式,改善法治建设。确定宣传重点,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与要求。四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统战民宗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推进统战民宗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为我县的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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