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职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法治建设长效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协同落实、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贯彻落实《自治州机关事务“十四五”规划》“集中统一管理+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要求,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若羌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级权责清单》,从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3个方面着手,就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和集中统一管理等8个权责事项进行规范。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围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若羌县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依法行政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规范日常业务工作。四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和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树立正确法治观念、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实现依法管理、依法保障、依法服务。
(二)注重法律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素质。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和干部日常学习内容,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围绕工作实际,专题组织开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行业法律法规以及《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等规章制度学习教育,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工作,不断提高法治意识。三是通过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APP学习和网络学法无纸化考试、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培训讲座等形式,全年累计开展各类法律法规集体学习20余次、专题学习4次、参学260人次,“逢九必讲”视频培训讲座30余场次,不断提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习惯。
(三)聚焦主责主业,严格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一是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完成办公用房摸底核查和年度信息统计,按程序清退超标准违规配备使用办公面积678平方米,持续强化办公用房集约节约使用。二是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开展公务用车编制使用管理、登记统计,从严控制配备、购置、使用,依法依规调剂、报废、拍卖、处置公务用车13辆,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责令立查立改,持续提升公务用车服务保障效能。三是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依托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日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宣传教育,积极宣传绿色低碳、生活垃圾分类、节能小常识,督促指导44家单位完成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批示精神,强化机关食堂管理,倡导按需取餐、光盘行动,营造爱粮节粮、勤俭节约、反食品浪费氛围,减少“舌尖”浪费。四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在楼兰宾馆债权债务及资产审计、职工食堂承包经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等业务工作合同签订方面,积极征求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意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2022年度述法报告中的自查问题以及自治区、自治州法治督察问题均已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一是将法治机关建设纳入党组议事内容,与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以及机关事务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动态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督促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专人负责、具体落实,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表率作用,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二)增强学法用法守法观念。一是紧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自觉遵守宪法,把各项法律要求贯穿机关事务改革发展全过程。二是持续强化《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及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等机关事务法律法规学习,定期邀请纪委、公安、消防等专业机构开展专题讲座,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三是结合宪法宣传月、节能宣传周、定期巡检督导等契机,大力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教育。
(三)健全机关事务法治体系。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健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体系,牢牢把握新时代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依法行使法律赋予职权。二是突出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主责职能,推进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的“三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水平。三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聚焦机关事务热点焦点问题,积极探索机关事务管理法治化建设规律,推动实现依法管理、依法保障、依法服务法治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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