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预防和及时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用工年审时间:
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年审对象:
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存在劳动用工行为的事业单位、企业、有雇佣的个体工商户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属本次审查对象。
三、年审方式:
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法人服务→劳动关系,完成劳动用工备案、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记录的信息填写。
四、劳动用工年审时间及阶段:
劳动用工年审采用用人单位自查和行政监督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及审查阶段(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10日)。按规定时间及时上传相关资料,按照劳动用工年审工作制度的要求接受审查,通过审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用人单位数量及用工情况等劳动用工信息,确保年审取得实效。
(二)审理处理阶段(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用工年审中发现的拒不参加用工年审、拒不整改或年审不合格等行为,要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年审工作的权威性。
五、进一步加强对用工年审资料的管理工作:
督促用人单位尽快进行书面审查登记申报,对登记申报中存在停工停产、破产等非正常经营状况的用人单位进行筛选清理,确保参加书面审查用人单位质量。
六、认真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根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实际情况,将用人单位分为A、B、C三个诚信等级。
联系人:胡金贺 联系电话:0996—7101757
交流QQ群:20228955
若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