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若羌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委托新疆正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巴州若羌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巴州若羌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项目地点:若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西南约2km处
(4)项目内容:扩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一座,总占地面积为50430m2(约75.61亩)。
项目总投资:825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若羌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人:吴沅林 0996-7109316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新疆正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冶娟 0991-5261712
电子邮箱:3082361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若羌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