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新财规〔2022〕10号)、《关于选择确定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通知》(新财金〔2023〕5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对我县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保机构积极响应及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若羌县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二、遴选内容:
(一)遴选对象:在《关于选择确定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通知》(新财金〔2023〕51号)公布6家承保机构准入名单,在若羌县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5家。
(二)遴选选种范围。我县纳入种养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按照《关于选择确定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通知》(新财金〔2023〕51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遴选承保机构数量: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为体现保持适度竞争原则,在入围自治区遴选的承保机构中选择本地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确定的承保机构数量不超过3家。
(四)服务期限:三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指响应遴选、参与遴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总公司必须获得自治区财政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格,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财产保险或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质,申请人进入2024-2026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准入名单。
(二)在若羌县域内设有经银保监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分支机构,并持有州级及以上公司出具参加遴选的授权文件。
(三)经营条件符合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财政部门及银保监部门的相关规定。
(四)设有专门办理农业保险的业务部门并配备专业人员。
(五)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在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以及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财政补贴资格期内的,不具备参加遴选资格。
(七)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遴选程序
(一)发送遴选通知。
(二)提交申报资料。申请人应按照《遴选文件》(详见附件)要求,报送相关投标遴选文件至若羌县财政局305办公室;逾期未提交投标遴选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展遴选评审。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等部门负责组织遴选评审,由评审小组量化评分,并在申报资料提交截止后一周内,完成遴选评审工作。综合考虑综合实力、服务能力、经济贡献及管理业绩、保障措施、其他指标进行评审赋分。按总得分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中选承保机构,若出现申请人所得总分相同的,则按前列指标顺序依次比较得分,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四)公布遴选结果。在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若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遴选结果,并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承保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选。放弃中选或转包的,取消本遴选周期资格,并不得参与下一个遴选周期申请。
(五)签订承保协议。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委、县畜牧局按照遴选文件、入围承保机构响应文件以及农业保险政策法规规定,与中选承保机构签订承保协议。
附件:遴选文件
若羌县财政局
若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