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若羌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若羌县新型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固废填埋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若羌县新型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固废填埋场)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地点:若羌县新型化工产业园西南10km处。
(4)项目内容: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1座,总建筑面积1092.00㎡,建筑消杀系车间、计量间、综合用房、机修间及车库、消防水池、门卫室;工程服务年限为10年,固废垃圾填埋场设计库容:680万m³;填埋场总面积约为1153342㎡,其中本期填埋区面积为767325㎡。
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若羌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人:吴沅林0996-7109316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15099133215
电子邮箱:41602896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若羌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