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名称 |
处罚决 定书号 |
处罚 对象 |
处罚 是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 结果 |
处罚日期 |
若羌县瑞阳恒鑫加油加气站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河道采砂案 |
若水罚字[2024]第01号 |
若羌县瑞阳恒鑫加油加气站有限公司 |
若羌县瑞阳恒鑫加油加气站有限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河道采砂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另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十二条 |
处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
2024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