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新政发〔2005〕38号)的文件要求,加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依法落实警报试鸣制度,检查若羌县城区防空袭警报设施管理情况,提高预警报知能力,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于2024年9月18日在若羌县城区统一鸣放防空袭警报信号。为了在鸣放期间,避免在群众中引起混乱,以保证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特此向若羌县城区居民发布防空警报鸣放公告如下:
一、防空袭警报信号鸣放时间和次序
2024年9月18日12:00----12:19时为若羌县城区防空袭警报信号统一鸣放时间。警报信号依次为:预先警报信号、空袭警报信号、解除警报信号。
二、防空袭警报信号鸣放方式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鸣3分钟。
每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5分钟,整个鸣放时间为19分钟。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和社会团体积极做好警报鸣放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避免在社会引起混乱,确保生产、工作、生活秩序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若羌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