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文件精神,有以下两类情形可以对拖拉机牌证进行注销:①机主已将拖拉机带手续卖至县外,现无法联系到当时的买主;②因机主已将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交售到报废回收公司牌证丢失的原因,未能收回其牌证。新2842594(刘某某)等106台拖拉机,机主主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从即日起,对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公告作废,公告作废牌证及有关信息名单如下。
附件:若羌县作废拖拉机牌证名(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