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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12-13   浏览次数:   【字体:

群众朋友们:

大家好!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服务的上线实现了参保患者医院看病开方、药店快速购药、医保即刻结算的一站式服务,同时确保了用药信息和基金管理的双安全,使处方流转购药更有保障,更加利民、便民、惠民,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与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医保局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电子处方)流转的规范化工作,在此向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1.什么是电子处方流转?

电子处方流转就是将医院医生开出的医保药品外配处方,通过平台流转到相关定点零售药店,患者就可以在药店购买该药品了(原则上定点零售药店凭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销售的药品,符合规定的可以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暂不接受本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外配处方)。

2.电子处方使用途径是什么?

支持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公众号新疆医保服务平台、社保卡(医保卡)。

3.电子处方流转服务具体操作步骤是什么?

医院端:医生根据患者用药需求开具电子处方,在完成医生药师签名和医疗机构数字签名后上传至医保电子处方中心。

患者端:患者登录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电子处方查询后再点击电子处方查询购药(我的处方查询),即可查询到处方,在“待购药”中查询开方医疗机构,根据药品价格优先或者药店距离优先选择门诊统筹零售药店,即可实现处方流转,点击到店购药,按导航路线前往药店医保结算取药。无智能手机无法下载电子处方的“一老一小”人员(即老人和小孩)可以用社保卡到医院开具电子处方后直接到药店购药。

药店端:患者到店用医保码或者社保卡核验身份,授权下载电子处方,由药店执业药师进行处方审核,药店确认药品库存核对参保人、处方及药品信息后,进行药品调配与医保结算,参保患者核对药品完成取药。

4.电子处方限定期限是多少?

三天。

5.电子处方流转开始时间及特别注意事项是什么?

2024年10月1日已经开始试运行,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特殊情况如果需要延长纸质处方使用时间的,需要由统筹地区(巴州医保局)报自治区医保局同意,并向国家医保局备案,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6.电子处方流转的好处是什么?

医生通过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为参保患者开具电子处方,通过药师处方审核后,上传至自治区医保电子处方平台,参保患者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在定点药店取药结算,既可以满足参保患者处方合规购药的需求,又可以解决医院缺药等问题,也可以大幅节省参保患者在医院就诊结算、排队取药的时间。

若羌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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