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日00时25分许,某建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3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024年10月3日若羌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人社局派员成立了某建材有限公司“10·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聘请了行业技术专家同期参与事故调查,并同步邀请了县检察院、纪委监委介入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通过现场勘验、询问谈话、调查取证、技术分析、专家论证和综合研判,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处理和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某建材有限公司“10·2”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10月2日00:25分左右,某建材有限公司所承包的破碎车间4号皮带廊在出料口处,两名工人周某、冯某在打扫区域卫生时,周某在未停机的情况下在皮带下方用铁平头耙清理平台矿料,在清理过程中左手臂不慎卷入皮带与下托辊之间,脖颈处被铁平头耙末端顶住并受到传动皮带挤压,冯某发现后立即拉下紧急停车保险,同时用对讲机呼唤车间其他员工进行救助。姚某等员工在对讲机中听到呼救后,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将皮带顶起,把周某救出,当时发现他呼吸微弱,随即对其做人工呼吸急救,并和随后赶来的员工用木板将受伤人员抬到车间外皮卡车上,送往若羌县人民医院。
(二)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张某(某建材有限公司若羌负责人)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10月2日00:42分左右,在315国道与苏贝什路交汇处皮卡车与救护车相遇,随即将受伤人员转到救护车上,01:40分送达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02:51分周某经抢救无效失去生命体征。
(三)事故报送情况
事故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及时向巴州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电话报告情况,并与当日01:00时纸质版报送州局。
(四)应急救援评估。10月2日事故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现场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初步对事故情况进行了了解,并于当日报请县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伤亡人员情况: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周某,男,汉族,系某建材有限公司破碎车间班组长。
(二)直接经济损失:133万元人民币。
三、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分析
周某(死者)在皮带运输机未停机情况下,违章作业清理皮带机下矿料,左手臂不慎被卷入皮带与下托辊之间,脖颈处被铁平头耙把子末端顶住并受到挤压,是导致此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死亡鉴定情况
若羌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确认周某死亡原因为脑内出血,死亡时间为2024年10月2日02:51。
(三)间接原因分析
1、某建材有限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2、某建材有限公司疏于日常安全管理,安全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制止员工“三违”行为。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事故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周某,男,汉族,某建材有限公司破碎车间班组长,在皮带运输机未停机情况下,违章操作,导致脖颈处受到铁平头耙把子末端挤压后死亡,对此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
(二)建议给行政处罚的个人和单位
1、张某,系某建材有限公司派驻若羌某矿业有限公司破碎作业生产线总负责人,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疏于对生产过程中的日常安全管理,在此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建议若羌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2、某建材有限公司,作为若羌某矿业有限公司破碎作业生产线承包单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未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由若羌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1、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某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顿并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对各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2、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某建材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现场作业巡查力度和频次,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和巡检力度,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和督促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及时召开辖区事故警示教育会,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