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政办发〔2024〕25号
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计局、市监局、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若羌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若羌监管支局,各商业银行:
现将《关于成立若羌县保交房工作专班》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关于成立若羌县保交房工作专班的通知
根据自治州有关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为扎实推进保交房各项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若羌县保交房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成员
组长:热依木江·克里木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周宇翔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志庆 州祁曼地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员:艾合买提·卡德尔 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崔智永 县发改委副主任
吴增福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大鹏 县财政局国有资产保障中心主任
刘中原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燃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刘群英 县审计局三级主任科员
焦宝山 县国资委党委委员
刘万里 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牛强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张清忠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若羌监管支局筹备组成员
刘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若羌县支行副行长
陈辉 中国银行若羌县支行副行长
林增杰 中国农业银行若羌县支行党总支委员、副行长
蔡玉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若羌支行副行长
高鑫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
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会议,议定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提出,报组长审定,不再另行发文;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等日常工作。
二、工作专班职责
1.工作专班职责:及时传达并组织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保交房工作的安排部署;牵头落实专班日常工作安排;承担全县保交房工作和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专班办公室职责:承担全县保交房和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重要会议材料、重要文件等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筹备专班会议、专题会议,印发会议纪要;定期分析研判成效,提出意见建议,完善长效机制。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全县保交房工作专班工作,摸清保交房攻坚战项目底数、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底数、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底数及房地产企业风险底数,确定分类处置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和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参与县保交房专班工作。负责做好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工作,研究制定本地闲置存量土地处置工作“一地块一策”,对符合条件的白名单项目及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不动产登记以及为办理在建工程等抵押登记提供支持。
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若羌监管支局:参与县保交房专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和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指导商业银行对符合要求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积极予以支持,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4.县人民法院:参与县保交房专班工作。负责及时立案受理房地产企业破产申请;对保交房攻坚战项目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稳妥审慎处理涉“保交房”案件。
5.县公安局:参与县保交房专班工作。负责制定打击涉保交房相关经济犯罪工作方案;加强行刑衔接,对相关部门移交的抽挪项目建设资金或预售资金等线索及时开展核查,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县国资委:参与县保交房专班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定的相关条件,筛选县级地方国有企业作为商品住房收购主体,并指导其做好相关工作。
7.县审计局:参与县保交房专班工作。负责对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展审计。
8.县发展改革委:参与县保交房专班工作。负责提供房地产项目备案清单、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积极参与筛选推送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工作。
9.各金融机构:参与县保交房专班工作。落实好“白名单”融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