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有八章三十五条,分为总则、筹资渠道、保障对象和保障目标、租金标准、轮候、分配和租赁管理、退出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
二、制定背景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124号)文件精神,要求对公租房的筹集、分配、租金标准、公租房管理等工作进行明确。为了规范我县公租房运行管理,若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本县实际,深入探索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了类别清晰、标准明确的实施办法。
三、保障对象
该实施细则适用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
1、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的本县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精准扶贫对象住房困难户。
2、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各类特殊困难家庭,自治区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计划生育失独家庭,见义勇为人员。
3、新入职大学生、引进人才、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有组织转移劳动力、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等新就业无房职工、农牧业转移人口和棚户区改造中无力购买安置住房或补偿安置住房面积达不到当地规定的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被征收人等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四、办理程序
分别有个人(基层组织)申请、村(社区)受理、乡镇及民政审核、住建局审批、城市保障性住房公司实施五个步骤。
五、办理地点
若羌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公租房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