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确定工作的通知》(新环综合函〔2024〕2号)有关规定,巴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的筛选排查,形成了《巴州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详见附件1),列入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共64家(不含重复),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5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3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14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24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1家(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列入《巴州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落实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措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附件:1自治州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按照行政区划分)
2.自治州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按照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地下水污染分类)
巴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1自治州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按照行政区划分)
附件2.自治州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按照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地下水污染分类)
自治州2024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自治州2024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自治州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自治州2024年环境风险重点监控单位名录
自治州2024年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