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bz_rqxrmz/2024-00883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 性:
  • 题:若芜县2024年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施办法

若芜县2024年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粮棉果畜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毫不放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致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关于2024年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振〔20246)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若羌县2024年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引导和鼓励有发展条件、发展愿望的监测对象家庭及脱贫户(以下简称帮扶对象”)通过实施产业到户项目稳定增收致富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奠定基础。

()政府领导、自主自愿。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尊重帮扶对象意愿注重正向激励不强迫命令、大包大揽切实调动帮扶对象发展产业和就业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紧密围绕粮棉果畜涉农产业集群发展行动计划鼓励帮扶对象依托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深度融入产业链价值链实现补助一户、见效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

()聚焦重点、精准补助。紧密围绕红枣、设施农业、畜牧业等产业科学制定产业到户项目清单分类确定补助标准实施精准补助先育后补、多干多补、干好再补杜绝简单发钱发物。

()政策协同、合力推进。加强与支持粮棉果畜涉农产业集群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衔接积极推进与金融、产业帮扶等政策协同强化资源统筹形成联动效应支持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二、支持对象和范围

()支持对象。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有发展条件、发展愿望的帮扶对象重点扶持监测对象家庭及人均纯收入1.65万元以下脱贫户。

()补助限额。按照自治区对单户享受累计补助资金不设限额的精神执行。全县用于产业到户项目补助在衔接资金中占比不低于40%。本《办法》出台的政策仅限用于2024年度。

()支持范围。引导帮扶对象实施粮油、畜牧、果蔬等产业到户项目重点支持扩大规模、提质增效、社会化服务等兼顾对特色加工、乡村生产生活服务和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支持。对当年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在同一环节不再重复补助。

三、支持环节和标准

()种植业。聚焦粮油、蔬菜及经济作物等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对运用良田、良法、良制实现种植业提质增效的给予适当补助。

1.支持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提升。对应用粮食增产先进技术实现小麦单产提升1%以上、玉米单产提升2%以上的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支持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对实施深松整地的按照每亩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种植绿肥、实施秸秆还田的按照每亩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积造有机肥的按照每立方米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3.支持关键技术运用。对实施节水滴灌灌溉模式实现水肥一体化种植的按照每亩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4.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由农业社会化服务牵头组织从事耕、种、管、收全环节托管服务以及将自有土地流转托管并签订合同的帮扶对象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5.支持发展设施种植。一个标准棚(占地面积1自己种植)购置菜苗按照4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购置食用菌按照每棒0.6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大棚进行改造并自己种植产生效益的按照每棚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拱棚进行改造提升并自`己种植产生效益的按照每平方米3每户最高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畜牧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病种免疫、佩戴耳标、完成无纸化防疫系统录入牲畜出栏时符合检疫合格标准的对养殖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给予适当补助。

1。支持良种能繁母畜养殖。引进良种母畜:对当年引进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能繁母牛、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按照不超过当地市场平均价格的40%每头能繁母牛4000元、每只能繁母羊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购进马、驴、骆驼等母畜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4000/头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头()母畜当年只补一次。自繁良种母畜: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畜(饲养3个月以上)按照每头母牛3000元、每只母羊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自繁新增马、驴、骆驼等母畜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4000/只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头()新增母畜当年只补二次。

2.支持禽类养殖。鸡鸭鹅养殖:养殖50羽以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养殖成本的30%每羽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肉鸽养殖:养殖100羽以上饲养30天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养殖成本的30%每羽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3.支持畜禽养殖提质增效。品种改良:对母牛用性控冻精配种并定胎的按照不超过性控冻精配种定胎成本的50%每头母牛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母羊采用人工授精配种并定胎的按照不超过母羊人工授精配种定胎成本的50%每只母羊4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常见多发病防治社会化服务:对接受常规病种免疫、药浴驱虫、环境消杀等有偿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的按照不超过当地社会化服务项目市场价格50%的标准给予补助当年内每个养殖户最高补助200元。

4.支持养殖配套设施新建改造提升。青贮窖建设发展牛羊等养殖并经营稳定对新建砖混结构、容积达到20立方米()以上的青贮窖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改造青贮窖的按照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养殖圈舍设施改造:发展牛羊等养殖并经营稳定对原有养殖圈舍的围栏、食槽、饮水、棚顶、围墙等设施改造加固符合规范养殖要求面积在80平米及以下的500元、80平米以上的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5.支持饲草料补助。发展牛羊等养殖并经营稳定利用永久性青贮池加工调制青贮、黄贮饲草料或使用裹包全株青贮玉米、棉秆混贮发酵等调制饲草料按照每吨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林果业。林果种植面积在1万亩以上对种植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给予适当补助。

1.支持品种优化。重点支持采取高接换头、补齐缺株等措施进行品种统一和更新改良对苹果、香梨、杏、鲜食葡萄、鲜食枣、新梅、杏李、樱桃、桃等进行新品种推广按照每亩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支持疏密改造。重点支持红枣等通过疏行、疏株等方式疏密改造按照每亩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3.支持整形修剪。重点支持通过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等专业技术团队开展果树修剪按照桃每亩95元、红枣每亩115元、苹果每亩110元、香梨每亩160元、杏每亩90元、葡萄每亩14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4.支持病虫害防治。重点支持通过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等专业技术团队开展果树病虫害防治按照桃每亩80元、红枣每亩140元、苹果每亩135元、香梨每亩175元、杏每亩95元、葡萄每亩14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渔业。对养殖大宗鱼种(鲤鱼、草鱼、鲢鱼、鲫鱼等)名特优经济鱼种(河鲈、罗非鱼、虹鳟等)、虾蟹等设施给予补助。

1.支持池塘标准化改造。对池塘整形清淤以及护坡道路、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水电线路改造等按照6r每亩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支持渔业设施装备提升。对新购置增氧、饲料投喂等设备的鱼塘每个池塘按照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五)庭院经济。利用自家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区域发展家庭特色种种植面积在0.2亩以上并产生一定效益的按照每亩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就业创业。鼓励有能力的人员外出务工、自主创业对外出交通费、公益性岗位、自主经营场所给予一定的补助。

1.支持稳岗就业。对当年连续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疆外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使用中央衔接资金发放;疆内跨地州市(含兵团)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州内跨县(含兵团)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使用自治区衔接资金发放。

2.支持公益性岗位补助。按照有关政策和资金管理规定统筹利用、综合开发好保洁保绿、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山林防护等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在原有工资基础上按照每人每月1100元标准增发差额补贴。

3.支持自主创业。对取得相关资质或营业许可从事特色手工产品制作、食品加工、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服务等经营活动生产或经营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正常经营至少6个月的按照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生产或经营面积不足7`|20平方米(包括餐车、零售点等移动式摊位)正常经营至少3个月的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创新优化支持方式

()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以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衔接资金为主规范使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方向资金按有关政策规定加大土地出让收益、土地跨省域调剂收入、南疆高质量发展专项以及援疆资金、加大村集体收入等各类资金统筹力度支持产业到户项目实施。

()强化各类政策协同。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与金融、产业、区域等各类政策协同联动落实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用好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农贷通、石榴花一富农兴疆巾帼贷等金融产品加大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政策支持力度帮助帮扶对象实施好产业到户项目。

()大力盘活闲置资产。围绕盘活用好现有闲置低效畜圈、大棚等项目资产充分发挥存量资源资产作用积极探索适宜帮扶对象参与方式调动实施产业到户项目积极性在有效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同时提升发展产业带动稳定增收的能力。

()创新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采取大合作、小联户等发展模式通过与帮扶对象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动真正把项目实施主体由政府转向农户、转向市场、专项企业实现产业到户项目与产业链有效联结促进帮扶对象融入产业链发展。

五、项目实施流程

()自主申请。补助对象对照产业到户项目申报条件和程序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汇总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核查。

()审核批准。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各村申报材料分类编制产业到户项目绩效目标按程序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对乡镇申报产业到户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按程序列入衔接资金项目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予以扶持。

()组织实施。帮扶对象按照批准的申请计划实施产业到户项目。乡村两级根据产业类型、生产规律和生产周期实时关注项目实施情况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技术指导、跟踪服务加强项目日常监督。

()验收核查。产业到户项目实施完一批验收一批。帮扶对象实施的到户项目符合验收标准的村委会初审后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协同行业部门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意见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按不低于申请补助户数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检整体合格的给予综合验收意见。

()拨付资金。对综合验收合格的产业到户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级部门复核确定补助对象及金额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提交县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补助资金。

()公示公告。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对县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对项目申报、验收结果等关键环节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强化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县、乡()、村要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把推进实施产业到户项目作为促进帮扶对象持续稳定增收的有力抓手做好统筹谋划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产业到户项目落地落细、见到实效。

()压实工作责任。县、乡()要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和资金规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项目清单实施流程等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绩效管理明确绩效目标。

()严格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全面落实产业到户项目实施、资金执行的主体责任协同行业部门加强项目监管、加快资金执行防止新增资产闲置浪费。严禁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严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资金坚决杜绝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半拉子工程。对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强化宣传引导。县、乡()、村要加强产业到户支持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帮扶对象积极参与。要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完善应对处置。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选树致富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下载: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