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充分发挥林业贴息贷款在促进我县林业发展、促进绿色增长、建设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2020年林业贷款贴息使用管理情况和2021年贴息需求的通知》(新林规字〔2021〕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扶持重点、范围和标准:
(一)扶持重点、范围:
2021年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扶持重点和范围依次为:1、优先支持为改善生态环境从事生态建设的林业企业贷款;为促进农户增收致富,带动就业明显的林业企业;支持农户、个人及合作社有关林业发展的贷款。2、优先支持以绿化国土为目的而进行良种繁育、营造林、抚育、管护等林业企业贷款。3、为促进林果提质增效,优先支持林果主栽树种优势种植区的林业企业用于基地建设贷款。4、支持信誉良好、经济效益好,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林业企业贷款贴息补助。
(二)贴息补助标准
林业贷款贴息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不突破3%。对贴息年度(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
经审查,对骗取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的单位和个人,将其不良信息推送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取消其申请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格。
二、林业贷款款贴息资金申报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申请2021年度林业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的报告
2、林业贷款项目单位(企业)财政贴息补贴资金报告标准文本或林业贷款个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
3、贷款合同
4、借款借据(进账单)
5、回收贷款凭证、利息清单
6、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7、土地权属证明(土地承包合同、土地证、林权证、其他)
8、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9、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10、农户个人身份证
11、企业(个人)从事林业生产经营需要附所属乡镇(含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或县林草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申报材料要求
各企业及个人将上述材料收集齐后,先复印一份,将复印件及原件提交县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上述申报材料双面复印一式四份,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成册,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回收贷款证明、利息清单每页加盖贷款银行公章或业务章后正式提交。
同时提交:林业贷款项目单位(企业)财政贴息补贴资金报告标准文本或林业贷款个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电子版。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回收贷款凭证、利息清单、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土地权属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或个人身份证、企业(个人)从事林业生产经营证明扫描件(pdf格式)。
三、受理时限及地址
1、受理时限:请相关企业、合作社、农户个人按照林业贷款款贴息资金申报需提交材料及要求,准备好申报资料,我局于2021年2月4日—2月10日集中受理林业贷款款贴息补助申请,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不予办理。
2、地址:若羌县信合大厦1016室(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办)。
四、联系方式及受理人
联系电话:0996-7018026
若羌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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