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7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3〕48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20号)规定,现将2024年度我州各级助产机构名单和执业地址信息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