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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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若羌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若羌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主体名称:若羌县应急管理局

主体类别:法律法规授权行使执法权的组织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执法情况:以若羌县应急管理局的名义履行法定执法职能

联系方式:0996-7102110

办公地址:若羌县新区人民路北环保局大楼二楼

法职能

1、行政处罚:负责若羌县行政区域内监管的矿山、工贸、危化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其他处罚事项

2、行政许可: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零售)。

3、行政强制:不按期缴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缴纳费用的,责令限期缴纳并加收滞纳金;对于不能保证人员安全,责令停工停产的企业,拒不整改的

主要行政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救灾减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若羌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工作机制,负责编制和落实信息传输渠道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若羌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若羌县委、若羌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指挥若羌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挥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若羌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工业园区)和若羌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若羌县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若羌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行政执法主要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执法程序

(1)行政检查



(2)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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