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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0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若羌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若羌县绿色菜篮子蔬菜店,产品名称:(购进日期为2024年3月10日)产品数量共计:18.8kg,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羌县若羌县绿色菜篮子蔬菜店销售的姜为不合格食品,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4月7日,若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若羌县绿色菜篮子蔬菜店送达了2024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及检测报告单No:A2240038973701002C),当事人未提出异议。

鉴于当事人进货时履行查验义务,索取了进货凭证,能够证明其进货来源渠道,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规定的免于处罚的情形。结合本案事实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一)回情况:该批次姜18.8公斤于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3日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了召回公告,未召回(2024年3月11日向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销售了3.3kg)。

(二)原因排查情况:经调查,该菜店于2024年3月10日从若羌县祁国营蔬菜粮油店购进18.8公斤,若羌县祁国营蔬菜粮油店又是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宝国际商贸259-1-43的增文蔬菜批发店购进,全程由若羌县祁国营蔬菜粮油店专用冷藏货车拉运至若羌县,在运输、销售过程中未接触二氧化硫这类物质。经分析,该批姜中含有的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在本县购进销售运输环节,已将该案件线索移交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农业部门。当事人购进上述不合格食品时均索取并留存了供货方资质,购销货凭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履行了食品经营法定进货查验义务,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购进的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来源可追溯。

(三)整改情况:若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检查,对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复查,该经营主体已落实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针对上述问题,做出了以下整改:

1.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每次进货认真查看合格证明文件,严格把关食品质量。

2.改善和优化食品的储存和运输环境,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质量不出问题。

3.加强食品经营单位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的培训,保证经营的食品安全。

若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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