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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0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中小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医疗机构2023年度校验中,若羌兰欣综合门诊部、若羌普仁综合门诊部、若羌县胜利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家医疗机构未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作出暂缓校验3个月的决定,责令其整改。现予公示3家机构再次校验结果(详见附表)。
若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若羌县2023年度暂缓校验医疗机构再次校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