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若羌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各族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让各族困难群众更多更好的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高若羌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
一是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县城市低保标准从目前的不低于675元/月提高至不低于700元/月;全县农村低保标准从目前的不低于8100元/年提高至不低于8400元/年。将最低生活保障“四类人员”中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补助水平在救助对象实际补助水平(30元/月)的基础上提高至35元/月。“四类人员”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补助水平在救助对象实际补助水平(50元/月)的基础上提高至58元/月。
二、提高特困人员和孤儿救助保障标准。城市集中、分散供养和农村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统一从目前的不低于900元/月提高至不低于1035元/月;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从目前的不低于600元/月提高至不低于910元/月。福利机构集中收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从目前的不低于1400元/月提高至不低于161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从目前的不低于1000元/月提高至不低于1150元/月。
此次提高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