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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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羌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24-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目的:为有效实施若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一步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推动若羌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编制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意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供需形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编制的,体现了对未来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有了这个计划,才能对供多少地,何时供,以什么方式供,供应结构、方向如何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主动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若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若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核心,以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若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发展目标,保障若羌县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供应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2、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认识到我县人少地多的基本情况,严格审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3、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落实我县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促进中心城区人口和功能的有机疏解,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三、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

若羌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计划范围为若羌县直属区域内及若羌镇、铁干里克镇、吾塔木乡、瓦石峡镇、依吞布拉克镇、铁木里克乡、祁曼塔格乡。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4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212.986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860.1044公顷,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352.8822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4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中,住宅用地9.9062公顷,占供应总规模比重为0.44%;商服用地8.3054公顷,占供应总规模比重为0.37%;工矿仓储用地345.4511公顷,占供应总规模比重为15.6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5.5842公顷,占供应总规模比重2%;交通运输用地1318.2593公顷,占供应总规模比重59.5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37.0431公顷,占供应总规模比重19.75%;特殊用地48.4373公顷,占供应总规模比重2.19%。

(三)供应方式

2024年度若羌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出让方式供应建设用地372.036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6.81%,划拨方式供应的建设用地1840.950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3.19%。

(四)住宅用地供应情况

2024年若羌县住宅用地供应总量9.9062公顷。公共租赁住房4.6262公顷,占比46.7%

五、政策导向

1、严格控制总量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以若羌县土地实际供应能力为基础,与2024年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相适应。

2、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民生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土地供应。

3、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完善我县商业、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

(4)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通过合理确定各功能区的土地供应量和结构,保障科学发展所需土地供应。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督管理,及时清查闲置土地,确保有效供应。不准以经济建设发展、新城建设、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等为由,违法违规乱占土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律按照非法用地严肃查处。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县共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基础工作。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要会同县政府,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加强政府储备力度,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

2、逐步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向社会公布。县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实施工作,分阶段定期确定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拟安排的土地供应地块,由自然资源局和发改委汇总,并会同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3、加强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和监督。自然资源局、建设局和发改委等部门要切实加大中期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力度,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主动地与自然资源局、建设局和发改委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的,自然资源局和发改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县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若羌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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