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建字〔2024〕46号
秦晓燕委员:
您在若羌县委员会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所提“关于规范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积极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规范停车场规范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问题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建议,针对只负责收费不承担责任、公共停车场缺少“电子眼”监管的问题,目前已对若羌县辖区25个停车场,共下发《若羌县停车场管理告知书》25份,明确在行使收费权的同时承担起相应责任。定期检查和维护停车场设施,安排专人进行巡逻,及时回应车主的问题和反馈,保护车主权益。后期将督促物业公司在公共停车位内安装“电子眼”,让停车短时间内发生的一切得以还原真相,为责任的判定提供依据。
若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