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政办发〔2009〕41号
祁曼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结合《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巴政办发明电〔2009〕3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年度报告。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顾和总结,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并于3月25日前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200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各类信息发布数量,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和人员落实情况,学习和贯彻《条例》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以对群众负责、让人民满意的态度,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地添加信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数量,为群众充分享有信息知情权创建便民高效渠道。
联系人:曹江锋 联系电话:7102165
电子邮箱:rq652824@126.com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