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若羌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若羌县第三、四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共抽取一般污染源12家次,重点污染源1家次,特殊监管对象0家,其他执法事项(建设项目、工业园区)13家次,现将具体信息公开如下:
附件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情况公开表
附件二:若羌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
附件一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情况公开表
序号 | 检查地区 | 污染源名称 | 污染源类型 | 检查时间 | 检查结果 | 情况说明 |
1 | 若羌县 | 若羌玖圣供热有限公司 | 一般污染源 | 2018年7月3日 | 正常 | 无 |
2 | 若羌县 | 若羌金丰源纺织有限公司 | 一般污染源 | 2018年7月7日 | 正常 | 无 |
3 | 若羌县 | 若羌县温华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一般污染源 | 2018年8月1日 | 正常 | 无 |
4 | 若羌县 | 巴州湘北森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一般污染源 | 2018年8月2日 | 正常 | 无 |
5 | 若羌县 |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污染源 | 2018年9月12日 | 正常 | 无 |
6 | 若羌县 | 若羌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污染源 | 2018年9月16日 | 正常 | 无 |
7 | 若羌县 |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污染源 | 2018年10月21日 | 正常 | 无 |
8 | 若羌县 | 若羌县昆仑绿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污染源 | 2018年10月2日 | 正常 | 无 |
9 | 若羌县 | 若羌县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执法事项 | 2018年10月2日 | 正常 | 无 |
10 | 若羌县 | 若羌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执法事项 | 2018年11月9日 | 正常 | 无 |
11 | 若羌县 | 巴州湘北森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其他执法事项 | 2018年11月2日 | 正常 | 无 |
12 | 若羌县 | 若羌县昆仑绿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执法事项 | 2018年12月20日 | 正常 | 无 |
13 | 若羌县 | 若羌县人民医院 | 其他执法事项 | 2018年12月20日 | 正常 | 无 |
各注:1.企业类型: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 、特殊监管对象
2.检查结果:正常、异常
3.情况说明:对存在异常结果的进行具体说明
附件二
若羌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
一、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推广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88号)等,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自治区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发〔2015)521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制度落实的通知》(新环监察〔2016)121号)以及《关于印发《巴州污染源日常环境
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巴环发〔2017〕1号)的要求,制定本落实方案。
二、工作原则
随机抽查工作应体现计划性和规范化,在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工作的基础上,实行和推广随机抽查机制,提升环境行政执法效能。
三、实施方案内容
(一)建立随机抽查名录库与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库
若羌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月11日完善确定了本行政区域内污染源日常监管名录库,将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均纳入污染源监管名录库,并指定专人负责污染源监管名录库的更新工作。并正在移动执法系统中逐步建立相应污染源的一企一档。把若羌县辖区内的污染源监管名录库作为随机抽查名录库。
把我局环境监察人员都已纳入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韩大林 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朱建全 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艾尔肯·司马义 环境监察大队 环境监察员
(二)随机抽查主体
我局负责若羌县辖区污染源(包括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下同)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执法后督察、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等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时,不适用本落实方案。
(三)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
我局将行政区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抽查基础
以若羌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监管名录库为基础,以及我局认为应当列入日常监管的污染源,并逐步覆盖到行政区内所有污染源。
若羌县环境保护局根据若羌县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行政区面积、污染源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采用摇号等方式确定被抽查单位名单,对其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污染源,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
我局每年1月底前,按照确定的抽查比例,确定本年度被抽查重点排污单位数量为1家次,纳入我局《环境监察年度工作计划》,报巴州环保局备案;我局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2018年第一季度抽查日常监管排污企业6家。并于每季度结束前7个工作日内,确定下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名单。
最低抽查比例:
1. 重点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我局每季度对本行政区50%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7家次(原则上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两遍巡查)。
2. 一般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我局按照1:10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季度被抽查单位数量为13家次。
3.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的污染源,每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0%,直至整改完成。
四、配套制度和机制
(一)抽查随机制度
若羌县环境保护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合理调配现有环境监察资源,随机选派环境监察人员(实际在编4人,有执法权限共2人),严格遵照《环境监察办法》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抽查。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抽查留痕
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应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必须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移动执法系统中。
(三)依法处罚
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四)抽查保密
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环境监察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合抽查
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应按照若羌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监察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对被抽查单位同步开展监测和监察,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联合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六)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七)监管频次变更
根据若羌县环境监管需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
我局切实加强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安排,制定并落实了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监察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合理调配现有监察执法检查力量,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科学制定了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把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巴州环境保护局将结合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定期对我局随机抽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巴州环境保护局将适时对我局“双随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培训
若羌县环保局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专刊、网站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并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提升宣传成效。同时加强对环境监察人员的培训,利用每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自治区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制度,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妥善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若羌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