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Jk007-4000-2021-00083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 性:有效
  • 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事项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事项

发布时间:2025-03-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十七条;《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十五条。

(二)办理条件:

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新人发〔2003〕44号文件规定):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

2.参加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教学教育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3.学历、资历条件:(1)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具备中专学历,工作满一年。(2)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一年。具备中专学历受聘小学二级教师三年以上。(3)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具备大专或中专学历,连续受聘小学一级教师四年以上。

中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新人发〔2003〕45号文件规定):

参加中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教学教育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取得相应层次的中学教师资格。

学历、资历条件:

(1)中学三级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一年。

(2)中学二级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工作见习满一年受聘中学三级教师两年以上。

(3)中学一级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受聘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

(4)中学高级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在地、州及以下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的大专学历人员:或在县以下(含县及县级市)和在三类地区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的人员,受聘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三)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按照州教育局《关于自治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提供的材料:

单位公示证明一份。

《专业技术干部业务考核档案》一份。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教师专用)一式两份(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评审表封面左上角),评审结束后将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一份装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装入业务考籍档案。

任职期满《中小学教师考核登记表》一份。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任职资格证书、聘书(聘约)、继续教育证书、荣誉证书、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评审后原件退回)

任现职(申报高级五年;申报中级四年;申报初级一年以上)以来的个人年度专业技术考核登记表、批文、聘任文件、聘期任务书或聘约(复印件)和业务工作总结各一份。

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的代表作2—5篇(原件),其余论文、论著只需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内容等复印件,并将所有论文、著作装订在一起,在封皮上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论文、著作要求:字数不少于2000字、公开发行的、发表时间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起至当年评审时间内。各种清样稿、手写稿、打印稿及证明均不予受理。

承担科研项目的审批书、科研成果的项目报告和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成果转化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发明专利申请及批准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属“破格”评审还应填写《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份,审批表要求所填写内容须以充分的理由符合该系列“破格"条件中有关条款。

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参评人员,需有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批准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大中专院校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有学校组织述职答辩的《答辩情况登记表》一份。

电子版表格也可在新疆教育信息网上下载。

(四)办理程序:

1.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各学校、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暨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对高级、中级岗位进行结构比例管理(初级岗位不受结构比例限制);对超过核对岗位结构比例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再受理有关职称申报推荐材料;对未达到岗位结构比例的中小学校,原则上按照学校所设专业技术岗位数量3%的比例,逐年逐步予以追加,对因调动、自然减员等原因腾出的岗位,单位可以继续使用。

2.未上报《岗位设置方案》的中小学校,应抓紧时间在职称评审工作开始前,做好“岗位设置方案”的申报审批工作,尚未完成岗位设置的中小学校,不予受理职称申报推荐材料;因特殊原因暂不具备申报《岗位设置方案》的中小学校,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及时说明情况,原则上按照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要求,先申报审批《岗位设置方案》,再进行职称评审工作。

3.州直及各县市中小学校到自治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和数量后,根据空岗申报职称评审材料。做到各级空缺岗位职数公开,使申报教师清楚本单位各级空缺岗位职数情况及岗位职责。

4.个人申报材料公开要将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情况在本单位张榜公布,让群众监督、比较,增强推荐过程的透明度。

5.在推荐上报职称材料之前,要将推荐人选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及述职答辩情况在校内公示5--7天,并将公示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随申报人员名册一起上报。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初级职称不收费、中级职称400元、高级职称500元(按照州教育局规定)。

(六)办理时限:90天

(七)承办人(科室)及联系方式:

教育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完成。

(八)监督(投诉)渠道:

0996—7103783、0996—7103483、0996—7102483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