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民函〔2019〕32号)和自治区民政厅等11部门《自治区关于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县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排范围
(一)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违法违规私建的“住宅式”(遗体)安放(葬)建筑;
(二)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其他违法违规私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及建立或恢复的宗族墓地(对大墓的认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殡葬管理条例>若干规定》遗体单穴人均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双人均合葬占地不超过8平方米)。
二、工作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摸排违法占地建造用于遗体安葬(放)的建设物、构筑物,以及违反规划建设公墓设施等情况。
县林草局:负责摸排毁坏林地、草原违法违规建墓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摸排违法占用耕地修坟建墓情况。
县文旅局:负责摸排旅游景区内违法建墓,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违规建墓等情况。
县住建局:负责摸排城市公园及其他公共绿地违规建墓等情况。
县民宗局:负责摸排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开展安葬服务从事营利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
县环保局:负责摸排破坏生态环境修坟建墓等问题。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此次专项摸排作为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从严从实抓好摸排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住村工作组及群众性社会组织作用,依靠和发动群众,丰富手段措施,掌握真实情况。
(二)多措并施,确保摸排实效。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做深做细做实排查摸底,通过严格自查、交互检查、专项检查、层层核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清违法违规建墓情况,要采取多种手段,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要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帐,对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大墓、活人墓、规模大小、是否处于法律法规禁止区域、是否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建并石化硬化、是否为应当火化遗体土葬的、破坏耕地植被程度、建造时当地是否已有公益性安葬设施、户主是否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等情况,都要认真仔细加以区分登记,为下步分类整治奠定坚实基础。对其他仍未整改到位的,要倒排时限、压实责任、责令务必近期完成,严禁久拖不决、整而不治、治而无果。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对违法行为要立查立改,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调,及时报送情况。涉及专项整治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及时勾通,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摸排工作。相关部门于2019年5月20日前,按照有关分工,将专项摸排情况报县民政局。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摸排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情管控,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疑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为专项摸排和殡葬改革工作营造健康舆论氛围。
专项摸排期间,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建立专项摸排工作定期通报制度,遇到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确保摸排实效。
联系人:阿西木江·苏来曼
联系电话:0996—7108003
附件:1. 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骨灰(遗体)安放(葬)建筑摸排情况统计表;
2. 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3. 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摸排情况统计表。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