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项制度和整改资料台账规范格式的通知》(新环督察办〔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对若羌县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八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巴州等地一些工业园区存在环保设施不健全、落后产能未按要求淘汰,园区管委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
二、整改目标:
限期完成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落实园区管委会主体责任。
三、整改措施:
(一)自治区整改措施:
1.若羌工业园区(含塔东工业园区和依吞布拉克矿业加工园)。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塔东工业园500m³/d污水处理厂建设;若羌县塔东工业园为循环工业园,目前共有天山水泥、金岳矿业、巴州润通有色和玖鑫硅业4家企业,企业生产所产生废渣均进入水泥生产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进入城镇垃圾填埋场。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依吞布拉克矿业加工园核减上报工作。
2.淘汰落后产能。2018年3月底前,完成工业园区企业落后产能大排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的要求,对发现的淘汰类企业,责令于2018年底前退出或转产。
3.落实园区管委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巴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要求,落实各园区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健全环保机构,配齐配全专兼职人员。同时健全完善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加大考核权重,强化责任追究。
(二)责任单位整改措施:
1、若羌工业园区(含塔东工业园区和依吞布拉克矿业加工园)。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塔东工业园500m³/d污水处理厂建设;若羌县塔东工业园为循环工业园,目前共有天山水泥、金岳矿业、巴州润通有色和玖鑫硅业4家企业,企业生产所产生废渣均进入水泥生产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进入城镇垃圾填埋场。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依吞布拉克矿业加工园核减上报工作。
2、落后产能未按要求淘汰。
一是州经信委、州发改委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联合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园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已经完成淘汰任务企业名单及设备清单和产能。二是督促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6月30日前拆除已淘汰的120m3、178m3两座小高炉。三是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和完善淘汰落后产能机制,防止已淘汰和压减产能反弹,杜绝新增落后和过剩产能,按期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进行淘汰,依法依规关停退出;2018年3月底前开展园区落后产能摸底调查,制定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企业名单及落后设备清单、产能;联合相关部门对园区列入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进行现场核查;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形成合力,确保落后产能于2018年12月30日全部退出;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检查验收。
3、违法排污行为未得到有效监管,园区管委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1)制定完善《园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园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园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严格落实园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园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园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环保重点工作,做到投入、责任、措施、管理四到位并形成常态,将环境保护工作与园区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3)将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作为考核园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4)强化责任追究。对生态文明建设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致使园区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的严肃追责,以责任追究倒逼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落实。(5)建立健全园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网格化监管体制,配备专业执法队伍,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化作用,提高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处置能力。(6)完善园区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7)通过新疆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园区企业环境违法信息。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目前整改任务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10月,启动若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通过招投标程序,由新疆旭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建,规模为日处理能力500立方米,污水处理工艺:采用进水+格栅井+集水井+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一体化设备) +除磷沉淀池+砂滤罐+炭滤罐+清水池+紫外消毒+巴氏计量槽+出水工艺对园区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8年6月26日,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县住建局、县商经委、县发改委、县环保局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对若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通过验收。目前园区现有4家企业,除天山水泥、金岳矿业在正常生产另外两家企业因批建不一、环保未验收原因处于关停状态。企业生产为冷却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仅产生少量污水,且经厂区生化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因此塔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暂无法接纳足够量污水,未正常运营,所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暂未进行环保验收。
金岳矿业与天山水泥签订了工业废渣的采购合同,废渣作为水泥生产的添加辅料;桑德环卫与园区企业签订了《生活垃圾清运合同》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根据《关于同意核减依吞布拉克矿业加工区的批复》新政函〔2018〕69号,我县于2018年5月25日完成了依吞布拉克矿业加工区的核减工作。
2、根据《关于印发若羌县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长效机制的通知》若党政办发〔2018〕21号、《关于印发〈若羌县2018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若党政办发〔2018〕29号文件,委托深圳市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对园区企业落后产能进行核查并形成《若羌县塔东工业园区淘汰落后产能核查报告》,根据核查报告上报金岳矿业高耗能淘汰类电机设备5台,巴州润通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淘汰类设备85台(因债务纠纷该企业已被法院查封,未进行拆除)。截止2019年3月完成了落后产能淘汰、验收工作。
3、根据整改措施完善了《若羌县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若环委发〔2017〕21号、《若羌县工业园区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若环委发〔2017〕23号、《若羌县工业园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若环委发〔2017〕22号、《若羌县工业园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若羌县园区环境网格化监管体制》《关于成立若羌县专项执法组的通知》若环委发〔2018〕10号、《工业园区环保整改及责任分解方案》等相关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与园区企业签订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2019年11月完成了对园区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考核工作。
取得的效果:通过建设污水处理厂,淘汰园区企业落后高能耗产能,落实园区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制度,工业园区的环境得到显著的改善。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若羌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 若羌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96-7105612
联系地址: 若羌县老民政局办公楼
中共若羌县委员会
若羌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