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投资营商环境,鼓励和吸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若羌,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升区域经济综合实力,结合我县实际,初步制定了《若羌县装备制造和建材招商项目优惠政策》《若羌县关于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若羌县投资建设城市商业综合体优惠政策》《若羌县承接产业转移企业优惠政策》《若羌县农资招商项目优惠政策》五个专项优惠政策,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以及传真的方式,于2021年2月XX日下午19:30点前将反馈至县商工局。
地址:若羌县党政联合办公楼107办公室。
邮箱:446560899@qq.com。
电话(传真):0996-7109316。
若羌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6日
若羌县装备制造和建材招商项目优惠政策
第一条??为鼓励和吸引装备制造和建材项目落地若羌,进一步加速产业聚集,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第二条??重点扶持机械设备、装配式建筑、管材等各类项目,企业须在若羌县登记注册,注册公司为独立法人,实行独立核算。
第三条??对入驻园区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达到50万元/亩的项目优先保证土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严格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
第四条??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企业奖励,奖励金额0.5万元/亩;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企业奖励,奖励金额1万元/亩,以支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招商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贷款贴息政策,贴息比例为贷款基准利率的50%,每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六条??支持招商引资落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贷款贴息政策,贴息比例为贷款基准利率的50%,每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七条??支持企业自建标准化厂房,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招商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并投产运营后,给予标准化厂房300元/平方米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第八条??落地企业享受水电优价格惠,自投产之日起,两年内水价按照3元/m3执行,电价按照0.3元/度执行。
第九条??对县域范围内各领域政府、社会重点投资项目,鼓励优先使用符合技术质量标准的本地制造产品。
第十条??配套服务政策。就医就学政策:落户企业员工及其随迁子女在就医、入托、入学方面享受若羌居民同等待遇,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住房政策:若羌及园区企业员工可享受制定的住房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除有规定时间需公示期的手续,其它凡在若羌县权限范围内的各项手续,各部门审批时限不超过48小时。企业办理相关证照手续由县招商服务中心全程协助办理。
第十二条??特惠“一事一议”
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以及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和对县域经济发展有重大推进作用的龙头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优惠政策上实行“一事一议”。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投资以县统计局统计数据为准。
第十四条??本政策自2020年10月起试行,试行一年,由若羌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若羌县关于促进物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加快发展物流业,提升若羌县城市服务水平,结合县域实际,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第一条??对入驻园区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达到50万元/亩的项目优先保证土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严格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
第二条??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企业奖励资金,奖励金额按照实际用地1万元/亩的标准执行,以支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条??塔东综合商贸物流园区内设立的商贸物流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目录标准的,经批准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
第四条??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占地面积6000平米及以上且主要用途是存储粮食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以及煤炭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对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五条??对新增入库的规模(限额)以上商贸物流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六条??支持企业建设标准化厂房(仓储用房),对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并投产运营后,给予标准化厂房300元/平方米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第七条??对首次获州级及州级以上商贸物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表彰的经营主体给予5万元奖励。
第八条??落地企业享受水电优价格惠,自投产之日起,两年内水价按照3元/m3执行,电价按照0.3元/度执行。
第九条??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招商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贷款贴息政策,贴息比例为贷款基准利率的50%,每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十条??支持招商引资落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贷款贴息政策,贴息比例为贷款基准利率的50%,每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十一条??配套服务政策。就医就学政策:落户企业员工及其随迁子女在就医、入托、入学方面享受若羌居民同等待遇,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住房政策:若羌及工业园区企业员工可享受制定的住房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除有规定时间需公示期的手续,其它凡在若羌县权限范围内的各项手续,各部门审批时限不超过48小时。企业办理相关证照手续由县招商服务中心全程协助办理。
第十三条??特惠“一事一议”
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以及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和对县域经济发展有重大推进作用的龙头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优惠政策上实行“一事一议”。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投资以县统计局统计数据为准。
第十五条??本政策自2020年10月起试行,试行一年,由若羌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若羌县投资建设城市商业综合体优惠政策
为鼓励境内外客商来我县投资城市商业综合体集星级酒店、会展、高档写字楼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建设项目,结合实际,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第一条??本优惠政策适用于投资者在若羌县行政区域内新建城市商业综合体或新建、升级改造星级酒店,须在若羌县登记注册,注册公司为独立法人,且依法依规缴纳相关费用。本政策中星级酒店是指配套的设施达到三星级标准以上的连锁、加盟、商务酒店。
第二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的星级酒店、会展、高档写字楼、文旅综合体等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不含住宅),地上商业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米以上,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内的,每平米给予奖励资金100元;地上商业建筑面积达到4万平米以上,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3亿元,每平米给予奖励资金200元;地上商业建筑面积达到6万平米以上,新建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每平米给予奖励资金300元。(以上奖励资金用以基础设施配套)
改造升级星级酒店投资1000万元以上,客房数达到70间以上,每平米奖励资金70元;改造升级星级酒店投资2000万元以上,客房数达到100间以上,每平米奖励资金150元;改造升级星级酒店投资3000万元以上,客房数达到150间以上,每平米奖励资金200元。(以上奖励资金用以基础设施配套)
第三条??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的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建成运营后,给予产业扶持资金奖励,奖励比例参考综合体用地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30%;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3亿元的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建成运营后,给予产业扶持资金奖励,奖励比例参考综合体用地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40%;新建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的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建成运营后,给予产业扶持资金奖励,奖励比例参考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