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2022年烟花爆竹销售已开始,欢迎广大居民朋友前来采购,需携带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购买过程中不要聚集按1米线距离排队,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实名登记等工作,燃放烟花爆竹请注意安全。
临时销售点1.巴州丰瑞祥和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若羌县第一分店
地址:泊美酒店对面文化广场
临时销售点2.巴州丰瑞祥和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若羌县响运到分店
地址:楼兰体育馆前
长期销售点:2月15日后可在我县长期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
巴州丰瑞祥和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若羌分店
地址:若羌县吾塔木乡齐兰东路014号
若羌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禁止非法生产、组装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坚决从严打击各种非法生产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笛音剂等危爆物品的家庭式作坊和生产窝点。
二、严禁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禁止无经营许可证照经营、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禁止非法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花爆竹药物和礼花弹等烟花爆竹A级产品。禁止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冷光烟花、“加特林”、钢丝棉、“电子烟花”等产品。
三、严禁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运输烟花爆竹必须随车携带公安机关核发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保证货证相符,货物必须按规定先入库后出库。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县内运输须凭批发企业销货凭证,按公安机关批准的运输路线行驶,实行专车运输。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运输行为。
四、严禁非法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县城中心禁鞭区、人口稠密的公共场所、集市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必须申请公安机关审批,禁止居民个人自行燃放烟花爆竹A级产品。
五、建立烟花爆竹安全举报制度。广大群众要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和线索。举报经查核实后,给予举报有功人员相应奖励。(举报电话:公安局110、应急管理局:7102332、市场监督管理局:7105115)。
若羌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6日
若羌县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防止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规范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及焰火燃放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
(二)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交通线路保护区;
(三)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天然气管道、停车场、窨井盖内、重要物资仓库、木材纸壳堆放处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四)水利设施、水、电、气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
(五)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教学区、敬老院、福利院等单位;
(六)风景名胜区、林地、绿地、苗圃、公园;
(七)军事设施保护区;
(八)城市广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九)建筑物、建筑物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屋顶、阳台、窗台;
(十)城市主次干道、桥梁、隧道、地下管道管廊、地下人行道、防空洞、竖井;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及若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或者区域。
二、焰火燃放规定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依法取得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按照焰火燃放规程进行燃放,确保焰火燃放全程安全有序。
三、群众监督方式
欢迎广大居民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公安局110、应急管理局:7102332、市场监督管理局:710511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若羌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