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充分发挥林业贴息贷款在促进我县林业发展、促进绿色增长、建设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好2020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林业贷款贴息申报范围:
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生态林(含储备林)、木本油料经济林、工业原料林贷款;国有林场、重点国有林区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沙漠)公园开展的生态旅游贷款;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林业职工)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和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以及林果等林产品加工业贷款;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贷款。
林业贷款贴息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为3%.对贴息年度(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
贴息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几方面的林业贷款: (一)以脱贫攻坚为主的农户和林业职工林业贷款。(二)以绿化国土为主的生态建设贷款.(三)以特色林果业、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为主的林业优势产业贷款。(四)以带动“三农”经济发展的林业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贷款。
对于符合贴息条件的其他实体林业贷款,按中央财政补助能力给予适当贴息,贴息率不突破3%,每年据实计算。
经审查对骗取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的单位和个人,将其不良信息推送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取消其申请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格。
二、林业贷款款贴息资金申报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材料
1、申请2020年度林业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的报告
2、林业贷款项目单位(企业)财政贴息补贴资金报告标准文本或林业贷款个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
3、贷款合同
4、借款借据(进账单)
5、回收贷款凭证、利息清单
6、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7、权属证明(土地承包合同、土地证、林权证、其他)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或个人身份证)
9、企业(个人)从事林业生产经营需要附属地乡级(含乡林业站)以上林业部门出具的证明
10、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备案表
(二)要求
各企业及个人将上述材料收集齐后,先复印一份,将复印件及原件提交县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上述申报材料双面复印一式五份,按提交材料顺序装成册,并在每页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回收贷款证明、利息清单上加盖贷款银行红章后正式提交。
同时提交: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备案表(只提交电子版,不装订进申报材料内),贴息补贴资金报告标准文本、个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电子版。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回收贷款凭证、利息清单、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权属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或个人身份证、企业(个人)从事林业生产经营证明扫描件(pdf)。
三、受理时限及地址
1、受理时限: 2020年1月20日前,逾期将不予办理。
2、地址:若羌县信合大厦1015室(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办)。
四、联系方式及受理人
联系电话:0996-7018026 15999011911 杨勇
若羌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