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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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JK001-1709-2020-03443
  • 发文字号:若政办发〔2020〕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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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有效
  • 题:关于印发《若羌县 2020 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若羌县 2020 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若羌县 2020 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30 日

若羌县 2020 年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防控工作, 有效防范脊灰野病毒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巩固无脊灰状态,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现制定若羌县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目标和指标

进一步消除我县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疫苗免疫空白儿童,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和传播,实现两轮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服苗率均≥95%。

二、接种对象

1.全县范围内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生儿童,不论其居住地、出生地及其有无既往免疫史,均接种脊灰疫苗。

2.既往含I 型II 型III 型脊灰减毒活疫苗或脊灰灭活疫苗(以下简称 tOPV、IPV)免疫史不足两剂次的,本次补充免疫补足两剂次 IPV。

3.既往含 tOPV、IPV 免疫史两剂次及以上的,两轮补充免疫均接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以下简称 bOPV“滴剂”或“糖丸”)。

三、接种时间

第一轮:5 月 8 日-12 日集中接种;13 日-14 日查漏补种。第二轮:6 月 15 日-19 日集中接种;20 日-21 日查漏补种。

四、工作任务

(一)做好排查摸底、登记、接种工作

1.各乡镇充分发挥村社区、工作队、村医等各支力量做好辖区目标儿童摸底工作,重点是流动人员。对目标儿童统一使用

《自治区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儿童摸底登记与服苗记录(通用)》进行登记,对暂不能接种儿童予以备注。摸底汇总数据与自治区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和 2019 年补充免疫目标儿童实种人数进行比对,确保目标人群精准。

2.对摸底工作中发现居住 3 个月以上 6 岁以下无预防接种证、漏卡、漏种儿童,现场补发预防接种证,单独记录造册、建卡,在补充免疫活动结束后补种常规免疫漏种疫苗。

3.补充免疫完成后与调查摸底数据进行核对比较,尚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目标儿童,本次补充免疫活动可视为常规免疫接种剂次。补充免疫数据在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专项报表、常规免疫报表同时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将接种信息登记在卡、册和在线版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按疫苗批号录入,暂不扫码录入电子监管码。已完成脊灰疫苗常规免疫程序的目标儿童, 可视为补充免疫,一个月内将接种信息录入到在线版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标记为“强化”。

(二)加强培训,确保质量

县疾控中心负责补充免疫工作培训指导工作,2020 年 4 月底前,完成县乡两级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场所环境消毒、合理布局、手卫生、体温测试、废弃口罩处理等相关内容;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和防护,受种者及监护人健康筛查和防护;目标儿童使用疫苗种类,工作职责、程序、规范、宣传要点、技术要求、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知情告知书内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三)规范预防接种程序

1.接种前准备

(1)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各乡镇卫生院要合理规范设置接种点,各接种点持有资质,接种人员持上岗证,配齐抢救药品、相关抢救设备等,设置导医服务,设置醒目导引标识。做好疫情防护消毒、健康监测物资储备和各项措施落实。

(2)接种期间,严格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工作指南》要求,做好居民健康宣传,减少陪同人员数量,做好受种者和陪同人员的健康筛查等工作。

(3)保持接种单位环境清洁,做好消毒通风工作。加强接种场所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可安装通风设备,保持接种单位内空气流通,接种日上午、下午工作完成后使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1 小时;使用浓度为 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对地面、桌椅、门把手、冰箱把手、接种操作台、电脑键盘、扫描枪、鼠标等人体常接触区域和物体进行消毒,电脑键盘、鼠标、扫描枪等可用 75%

的酒精擦拭消毒。垃圾置于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用1000mg/L 含氯消毒剂喷洒至湿润后封口,扎紧塑料袋口,统一收集处理。

2.接种时操作

(1)接种工作人员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手套等。

(2)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疫苗信息相一致,通过接种证上的脊灰疫苗免疫史或在线版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免疫史来判断本次补种的脊灰疫苗种类, 补种疫苗种类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

(3)接种前医务人员使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消毒,做好手卫生。

3.接种后处理

(1)工作人员使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2)与受种者监护人预约第二轮补充免疫接种时间,并对本次接种进行 30 分钟留观,留观人员之间保持 1.5 米间隔,避免人群聚集。

(四)加强冷链,保证质量

本次补充免疫活动统一使用 bOPV 滴剂/糖丸和 IPV。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疫苗管理要求运输、储存、现场存放、接种,做好温度记录。按计划分发与使用疫苗,逐级配送分发,做好电力保障,防止因停电发生失效,避免浪费。补

充免疫剩余疫苗继续适用于常规免疫。

(五)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县卫生健康委要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小组,针对在预防接种后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造成的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如:发热或局部红肿,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按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及时组织专家开展调查及鉴别诊断工作并上报。

(六)做好资料汇总报送工作

1.补充免疫活动期间,县疾控中心需设立补充免疫应急处置值班电话,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班,及时收集和上报各乡镇补充免疫活动开展工作进度情况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情况。补充免疫活动期间,各乡镇于每日 16:00 时前向县疾控中心上报当日工作进展及疑似异常反应监测情况。

2.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第一轮)、5 月 26 日(第二轮)12:00 前将本乡镇目标儿童摸底调查表、各村(社区)工作人员配备等情况汇总报送至县疾控中心。2020 年 5月 25 日(第一轮)、6 月 25 日(第二轮)前上报补充免疫工作结束后所有数据资料报送至县疾控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人力、经费、物资、车辆等方面保障措施和社会动员,准确摸清目标儿童底数,确保“目标人群找得到、适宜疫苗种得上、责任区域管起来”。

(二)强化部门协调,落实责任

县卫健委:全面负责补充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技术帮扶工作,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现场技术指导、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工作总结及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县教科局:负责通知组织托幼机构适龄儿童开展补充免疫活动。

县财政局:落实补充免疫活动相关培训、宣传、冷链运转、接种补助等相关工作经费。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疫苗流动、储存及质量管理。

县公安局:提供必要的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信息,协助开展摸底登记工作,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做好宣传和适龄儿童的登记,督促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等和跟踪管理工作(客运站、楼兰机场不设临时接种点)。

驻县部队:配合卫生健康委完成对部队家属中适龄儿童的接种工作。

乡(镇)政府:负责辖区目标儿童搜索、登记造册,安排村(居委会)安排 2  名干部全程参与到辖区接种工作,做好人员通知、组织、现场秩序维持等,避免出现人员聚集。

(三)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宣传部门、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在补充免疫活动启动前一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网络、电视、短信、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开展免疫工作相关信息,公示接种地址、联系方式、免疫对象、免疫程序、受种者及监护人防护、注意事项等信息宣传, 并以收集工作影像资料,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处置不良舆情事件,正确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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